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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考雇員我想要考台灣銀行的僱員請問要準備什麼??





首先以考試院舉辦之普通考試,須上網查公告暫定需用名額,報名財務行政中的金融保險;但是今年沒有這項職科,所以舉財稅行政為例: 準備考試科目<第一試 綜合知識測驗科目均為:中華民國憲法概要、法學緒論、本國歷史、數的推理、地球科學。各科分數比重各占百分之二十。 第 一 試 專業知識測驗科目:財政學概要。> <第二試 應試科目:一、會計學概要二、財政學概要三、稅務法規概要四、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五、民法概要> 應考資格為: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相當類科畢業者,或初等考試及格滿3年者,得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 今年報考時間過了,你要注意明年95年度考試計畫;財務行政職系中的財稅行政、金融保險、會計審計考試科目不盡相同你要先上考選部網站查。 另外提供<88年臺灣銀行與臺灣土地銀行、臺灣省合作金庫聯合委託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對外儲備雇員甄試說明>參考: 測驗科目及成績計算比例:一般內、外勤人員:國文佔25%。 英文佔15%。 綜合科目佔60%(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等三科綜合命題)。 報考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二十八歲以下(民國六十年十月二十三日以後出生者),性別不拘,男性須役畢或免役。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電腦機房操作人員及電腦網路作業人員限電子或電機科系畢業者),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含)以上,身心健康,無傳染病及不良紀錄、嗜好者皆可報考。 待遇: 按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機構規定之雇員待遇標準支薪,試用期間敘支五等一級(三0、七二七元),期滿敘支五等二級(三一、六五七元)。 本項甄試錄取人員並非公務人員升等考試法所稱之雇員,自不得應該項委任升等考試,惟其資格符合「行政院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雇員升等考試規則」之規定,仍得應考試院舉辦之該項考試。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試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行政類]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試應考資格表[行政類] 3.考選部首頁 >考試資訊 >公務人員考試 >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 >9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所謂雇員是指民國80幾年納編的約僱人員,目前已廢足雇員的相關進用規定了,也就是說各機關不再進用雇員了,至於雇員和僱員是不同的。現在的國家考試已不設有雇員考試了,只有雇員升等考試,就是所謂的委升考試。雇員不是跟長官有關係就可以進去了.....不是嗎???雇員用考的嗎??印象中怎麼好像是直接靠關係進去的??還是記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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