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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存簿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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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存簿已遺失跟卡片!但我也改名了為到郵局變更.請問我到別間郵局重辦過可以嗎?因為原來在哪一間忘了也不方便回北部,我想做一次辦完要準備什麼ㄋ,煩請知道的幫我回答詳細一點





不行喔! 一定要回原郵局辦才行喔! 你可以先找一間郵局,請櫃檯人員幫你查你的開戶郵局, 再回去辦就行了! 要帶的東西有:雙證件,印章,戶口名簿,回原本的開戶郵局辦!





我曾經也這樣過!你要準備你的身分證以及駕照+印章到你附近的郵局說你之前的存簿還有提款卡都不見了!如果他要求你到原郵局辦理,你可以告訴他地點在北部不方便回去!如果還記得之前的帳號那是最好的...把帳號給他,然後開新的帳戶請他將舊帳戶的錢轉移到新帳戶裡面這樣就可以了!記住,以上方式是行的通的!只是有些郵局行員很懶所以都不願意幫忙弄...因為很麻煩!所以如果被拒絕,態度可以強硬一點因為我之前被拒絕過了...結果再去第二次居然可以!參考資料:我自己((轉錄<*浪漫天堂*-珍惜>對相關問題的回答))(1)儲金簿掛失補副:儲戶儲金簿遺失,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應留存影本)及原留印鑑親至立帳局辦理掛失補副手續。儲戶若無法即時辦理手續,為爭取時效,得先以口頭或電話向連線作業郵局說明戶名及立帳局名帳號,身分證號碼與帳戶種類要求暫予止付,亦可利用「顧客服務中心語音專線:0800-700-365」暫予掛失止付,再按前項規定前往立帳局正式辦理掛失補副手續,另須支付工本費50元。(2)更換印鑑:A、印鑑遺失或破損: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應留存影本)、新印鑑、儲金簿至立帳局辦理,另須支付工本費50元。B、原印鑑破損或另有用途:本人加帶舊印鑑辦理,另須支付工本費50元。儲戶辦妥更換手續後之次日始得提款,但如儲戶急需,經查明提款人確為儲戶本人後得通融辦理並不會有過去資料~只會留有新領存摺日的結餘存款~如果一定要知道~可請郵局人員另外列印。存摺掛失補發手續資料來源為中華郵政總局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search_faq/faq_search.jsp2007-01-1201:19:36補充:第一行有寫...必須親自到"立帳局"。所以其他的都不可以。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406082210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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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112000015KK0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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